放生的常见误区
“他们回来报恩了!”
看着放生后,游回的乌龟,“放生群”的群友们激动的拍摄视频,分享朋友圈:“快看!它们好聪明!舍不得我们,有感情了!”
然而,此类情形多半是放生者们在自作多情。因为龟鳖类动物分陆栖、半水栖和水栖三类,若是放生的乌龟只能在陆地或浅水生活,自然要反复游回岸边,不为感恩,只为活命。
放得多≠功德大
“老张,现在放生有啥推荐不?”
“鱼子啊,量大!便宜!功德多!”
不知从何时起,放生的数量成了人们“衡量”功德多寡的指标,而论及数量,当以鱼子为最。
且不说鱼子是否受精、能够孵化小鱼,若不论物种、放生环境,而单纯以“数量”为优先,便可能为当地生态带来一场浩劫。
如不加调查、思维判断,直接将大量的生物放生到同一片环境中,一方面可能远超当地环境的负荷,使得被放生的物种无法获得足够的食物,从而无法存活;
另一方面,放生的物种也可能会对当地物种造成威胁,如在池塘湖泊中放生鳄龟、黑鱼、食人鲳等,如此放生,放得越多,恶果越多,又何来功德之有?
万物皆可放
“放生鱼子群”解散后不久,散步的老张再次看到了昔日的群友,他们高举矿泉水瓶,口中念念有词,随后将水倒入湖中。心生好奇的老张当即上前询问:
“师兄,这是在干啥?”
“放生矿泉水啊!”
“???”
“这你就不懂了吧,佛观一碗水,八万四千虫,放生一次抵百次!”
近年来,随着发达的网络交易与清奇的脑洞,放生的花样越来越多,放生的物种也越来越“生猛”——毒蛇、鳄鱼、狐狸,这些可能危及他人生命的动物也被列入“兑换”功德的清单。
如此放生,非但换不来功德福报,却可能等来一纸罚单,在2020年6月1日即将施行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中,个人禁止擅自放生:
“单位和个人可参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社会团体组织的野生动物放归、增殖放流活动,禁止擅自实施放生活动,违反者将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放生的七条建议
“放生”作为一种培福修行的方便法门,不光要求放生者有救命护生的行为,还需要有与之相应的智慧,不然便有“好心办坏事”的可能。
对于当地尚未出台相关政策的放生者而言,可遵循如下五条建议。
第1条
不固定
不固定时间、地点采买和放生,避免放生物类被人再次捕抓。
第2条
不贪量
随个人发心,不以放生多少作为标准,慈悲至上,心诚为要。
第3条
细心周到
选择人烟稀少、适合物类生存的地域,同时也不会因放生而破坏周围生态环境,尽量做到周全完备!
若个人无法判断上述因素,可以报名参加寺院及相关部分组织的放生活动,更安心。
第4条
简单迅速
如在夏季放生,放生的生灵极易在运输过程中因闷热缺氧而死,因此放生过程宜迅速从简。
第5条
多吃素
放生尚需采买、选址、放归,而时间、精力有限的善信便可以选择吃素。
餐桌是我们最大的放生池。有一人吃素,便少一人杀生,有一餐吃素,便少一餐众生被杀。
放生简化版仪轨
佛教中的放生不是简单放走了事,因为这只能帮助它一时,而对它未来的轮回受苦则很难起到救济的作用。
因此在科学放生的基础上,佛弟子往往又为它念佛诵经,帮助它在轮回中种下善根,知晓修行,终得解脱。如果时间有限,则可为其授三皈依如下。
“诸佛弟子,汝等不闻三宝,不解皈依,所以轮回三有,今堕畜生。我今授汝等三皈依法。汝今谛听,诸佛子等。
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念三遍)
皈依佛,两足尊;皈依法,离欲尊;皈依僧,众中尊。(念三遍)
皈依佛,不堕地狱;皈依法,不堕饿鬼;皈依僧,不堕傍生。(念三遍)
汝等佛子,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
从今以往,称佛为师,更不皈依邪魔外道(念三遍)
从今以往,称法为师,更不皈依外道典籍(念三遍)
从今以往,称僧为师,更不皈依外道邪众(念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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